为了有效的预防学生宿舍违规电器的使用,根据学校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,现对2021年12月22日宿舍违规电器自查专项行动自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批评。
宿舍 |
姓名 |
违规情况 |
荷花苑7号A栋519 |
任婷 |
烧水壶 |
荷花苑7号A栋533 |
锅 |
|
荷花苑7号A栋512 |
李妍卓 |
烧水壶 |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3日-2021年12月30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反映到博学楼318辅导员办公室
联系方式:邱九根 19905985680
艺术与设计学院
2021年12月23日